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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发改委谈长三角国际 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:推进制度型开放

发布日期:2022-11-16  访问次数:

近日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长三角国际 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》。

11月16日,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11月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近年来,长三角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走在前列,优化营商环境成效逐步显现,竞争合作新优势不断增强,对推动全国营商环境整体优化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。为更好发挥长三角三省一市比较优势,促进长三角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,进一步带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建设,10月份,国家发改委印发《长三角国际 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》,提出5方面重点任务。

一是深入推进市场化改革,更大激发市场活力。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,健全更加开放透明、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,维护公平竞争秩序。

二是加快推进法治化建设,助力良法善治。加强和创新监管,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。

三是推进更高水平协同开放,增强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。提升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服务水平,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高地,持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。

四是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,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。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,推动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,持续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,技术赋能助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。

五是促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,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。深化长三角区域“一网通办”“跨省通办”,加快信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,促进长三角深入推进包容普惠创新,推动长三角产业开放协同。

孟玮表示,下一步,国家发改委将会同长三角三省一市及有关单位,深入贯彻落实《行动方案》,推进规则、规制、管理、标准等制度型开放,完善与长三角国际 营商环境建设相适应的法规制度体系,充分发挥上海、南京、苏州、杭州、宁波、合肥等中心城市示范带动作用,鼓励无锡、常州、南通、温州、衢州、舟山、芜湖等城市锐意创新,为全国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,力争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,率先建成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的 营商环境,带动全国范围营商环境加速提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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